好事多磨! 公平交易委员会(简称公平会)於5月19日正式受理远传亚太电信合并案,原本依规定必须於六月底做出决议,但公平会宣布依公平交易法第11条第7项但书规定,延长审议期间60个工作日至9月14日。
为何公平会要宣布延审远传亚太合并案呢? 远亚并会延审会有什麽影响呢? 以下作一说明:
1.为何公平会要宣布延审远传亚太合并案呢?
针对远传电信拟吸收合并亚太电信案(远亚并),公平会委员会日前宣布因审议必要,依公平交易法第11条第7项但书规定,延长审议期间60个工作日至9月14日,已书面通知远传电信。
据悉,公平会受理远亚并後,5月16日至5月22日对外徵询意见期间,共接获近50则意见。对此,公平会表示公众意见仅是审议结合申报案的综合参考,因为远传和亚太的用户都不少,加上电信业是特许行业,需要分析的内容比较复杂,影响也较大,因此需要更充裕的时间审议,在公平会延审期间,远传电信不必再补件。远传电信於6月28日回应表示:感谢公平会委员审议本案的辛劳,也希望本案能尽速完成审议,远传会持续积极配合委员会审议。
依据公平交易法第11条第7项之规定,事业自主管机关受理其提出完整申报资料之日起算三十工作日内完成审议。公平会5月26日受理远亚合并案申请,理应六月底前完成审验,故依第七条但书之规定,延长审议期间60个工作日至9月14日。
另,根据公平交易法第11条第9项但书规定,主管机关届期未为第七项但书之延长通知或前项之决定者,事业得迳行结合。换言之,若公平会未在9月14日做出决议,远亚合并案将会自动生效!
为何公平会要宣布延审远传亚太合并案呢?
就公平会的说法,远亚合并案延审是为因远亚合并案需要分析的内容比较复杂且影响也较大所致,不过业界一致认为延审主因应是公平会打算与台湾大哥大并台湾之星案(台台并) 并审。
由於此次台湾电信合并案将是由原本五家合并成三家,但目前台台并案还在补件中,公平会迄今尚未受理审议该合并案。若公平会如期先通过「远亚并」,其市场竞争集中度(HHI,贺芬达指数)的计算方式将是五并成四,不是实际的五并成三,将会造成「先射箭再画靶」困境。再加上公平会并未对台哥大补件设最後期限 ,若两件合并案核准时间差距太大,恐会对电信市场竞争产生过大变数,所以故意拖延远亚合并案让台台并案可以一起并审是公平会较「理性」的决定。
2.远亚并会延审会有什麽影响呢?
远亚并争议较少,但为配合台台并仍在补件而延审,虽然是公平会「理性」决定,但对於亚太电信用户及员工都会有一些负面与正面的影响,说明如下:
A.亚太电信用户:
合并後,200多万亚太电信用户可望拥有更优的网路服务品质,但因延审关系,远亚并案最晚9月14日才能自动通过。由於远传电信向来是遵循合规合法并购规范,在公平会未正式通过合并案前,远传无法正式派员主导亚太电信经营,再加上远传与亚太都是上市公司,後续还要送件给证交所进行包括远传需要增资、亚太电信申请下市等相关流程。若核准时间拖得更久(如9/14),恐会影响两家业者实质完成合并的进度,不但会影响亚太电信用户的权益,也不利业者冲刺九月新iPhone 15带动的商机。
B.亚太电信员工:
远传电信与亚太电信已於六月初举办员工安置计画说明会,据了解,依据员工业绩或考绩表现初估亚太电信现有1,200~1,300名员工约有8成左右人力将留任。由於亚太电信员工安置计画需待公平会核准才能正式启动,远亚合并案延审对於亚太员工的心情只会更加忐忑不安。唯一正面的是,对於两成确定无法留任员工,可以延到公平会核准後才须去职,可享退职前的红军福利。
C.有助於台台并案提早决议:
因公平会拟将远亚并与台台并两案并审,所以只要台湾大哥大尽早完成补件,台台并虽然较晚被公平会受理,但被核准日程应该会低於30日工作日。由於台湾之星目前总经理已是由台湾大哥大顾问揭朝华接任,加上台湾之星只是兴柜公司,後续合并案流程会比较快。换言之,公平会宣布通过两桩合并案的日程虽然会有时间差,但两家对外进行实质合并的时程应该会差不多。版主推测是亚太电信与台湾之星的资费方案九月份起就会完全消失,其他相关人事组织或是基地台整并作业将在第四季陆续完成。
D.远亚并的交易条件可能存有变数:
远传亚太合并合约6/30到期,远传与亚太电信发出重讯表示双方合约没有要继续展延,但会秉持当初合约精神,审慎评估本合并案相关事宜。这意味因公平会延审,远传与亚太电信协议决定跳脱合约框架,若公平会提出不合理的附加条款,不排除会调整原合约内容或是生变。不过,版主认为是纯向公平会施压,远亚并生变机会不大,顶多是影响远亚并的最终交易条件!
总之,虽然公平会延审远亚并案,不过九月起亚太电信与台湾之星在市场消失的日程应该不会受到影响,想要挑便宜的,要把握最後两个多月时间罗!